國立中山大學EMI教師培訓計畫新舊制說明

+ 計畫發展歷史與沿革
本校自110學年度起推出EMI教師培訓計畫,透過3階段(基礎、進階、高階)的培訓,逐步培育教師EMI授課技巧與能力,各階段培訓計畫涵蓋教學增能課程、教師社群、及教學演練。完成各階段培訓要求者,由本校雙語教育資源中心核發結訓證明。
其中,「教學增能課程」目的在支持本校教師進行教學語言(由CMI至EMI)及教學法(以教師為中心轉為以學生為中心)的轉換,以發展有效並符合自身風格的EMI教學方式。「教師社群」則強調建立同儕交流網絡,有別於單向的講授課程,透過同儕間廣泛與多元的交流,提升教師英語授課教學能量、自信與知能。而「教學演練」有三項目,分別是教師執行微型教學演示、在實體EMI課堂進行授課及進入同儕EMI課堂觀課並給予回饋意見,以運用所學於教學場境中。
113學年度起,教育部為確保全臺六所雙語教育資源中心(國立臺灣大學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、國立臺灣科技大學、國立中興大學、國立成功大學、國立中山大學)之EMI課程品質,委託台灣評鑑協會(簡稱台評會)辦理「EMI課程教學增能課程認證」(依據教育部民國113年4月15日臺教高(二)字第1132201053A號函辦理),認證條件包含【課程時數】課程總時數至少須達36小時、【評量機制】學員結訓時須完成15分鐘全英語授課的微型「EMI教學演示」等。
為符合台評會課程認證實施內涵,本校雙語教育資源中心自113學年度第2學期起,調整EMI教師培訓計畫架構,將3階段培訓修正為3+1階段,修正過後的EMI教師培訓計畫稱為新制(修正前為舊制)。完成所有培訓要求之教師,可獲由教育部、台評會、中山大學共同核發之培訓證書。
為推動新制EMI教師培訓計畫,本中心以113學年度第1學期(114.01.31)為新舊制培訓架構切換點,113學年度第1學期(114.01.31)止尚未完成舊制培訓要求取得結訓證明者,全數適用新制。相關新舊制銜接及課程時數或教師社群場次補足措施,說明如下。
新制 | 舊制 | |
期程 | 自2025.02.01開始實施 | 執行至2025.01.31 |
進行階段 | 3(基礎 I、基礎II、進階)+1(高階) | 3(基礎、進階、高階) |
核發文件名稱/ 核發機關 | 培訓證書(高階)/ 教育部、台評會、國立中山大學 各階結訓證明(基礎 I、基礎II、進階)/ 國立中山大學雙語教育資源中心 |
各階結訓證明/ 國立中山大學雙語教育資源中心 |
課程 | 課程修習流程: 以時數累積,基礎 I 與基礎 II 階段之基礎級課程,共16小時;進階階段之進階級課程,共8小時。 基礎 I 、基礎 II 及進階課程總時數共24小時。 前述基礎課程與進階課程可同步(同學期)修習, 但無法互相認列(即基礎課程時數不得採計為進階課程時數,反之亦然)。 |
基礎(8小時)、進階(8小時)、高階(4小時), 合計20小時,分屬不同類別,彼此不認列。 |
社群 | 自基礎 I 開始,以場次累積,每階段須參加3場教師社群,共9場。 | 培訓課程 (一) 基礎、進階、高階僅須參加3場即可。 培訓課程 (二) 無需參加社群。 |
演練 | 三階段依序進行: 1.基礎 I ●「教學演示」:15分鐘,採錄影進行,由本中心安排回饋導師。 2.基礎II: ●「教學觀課」(被觀):1節課50分鐘,「教學演示」與「教學觀課」不得在同一節課進行(至少隔週為原則)。可與進階「擔任諮詢導師」同步進行。 3.進階 ●「擔任諮詢導師」:執行互觀計畫,與同儕教師輪流去對方EMI課堂觀課(一節課50分鐘)。須完成以下條件方可申請進行此階段: ○課程培訓累積 20 小時 (基礎 I及基礎 II 16小時、進階4小時)。 ○教師社群累積 6 場。 ○執行「教學演示」(15 分鐘) 註:由本校邀請擔任領航教師或EMI顧問教師者,至同儕EMI課堂觀課1次,視同完成「擔任諮詢導師」之要求。 |
教學演示、教學觀課、擔任諮詢導師可同時進行,無時間順序之別。 教師擔任領航教師進行觀課,一併登錄至「擔任諮詢導師」紀錄中。 |
高階考核 | 申請「高階考核」流程: 1.已完成新制基礎 I、基礎 II 及進階培訓所有時數要求,並取得三階結訓證明。 2.繳交作品集 ,內容包含教師曾參與之活動記錄、錄製影片或撰寫文章反思自身參訓之成長與未來規畫、在EMI課堂使用之任務作業、評量等。 高階培訓考核作品集之內容(content)及評分標準(rubrics) 3.再執行一次實體課堂至少15分鐘「EMI教學演示」並錄影,影片需涵蓋師生互動且未經剪輯,本中心確認影片完整性後將邀請2-3位專家審核。 註:2025年1月前已全數取得舊制基礎、進階、高階三階證明者,欲申請新制「高階考核」,須先補足新制【課程】時數及【社群】場次要求(即課程時數滿24小時、社群場次滿9場),方可提出申請。 |
無 |
舊制轉新制注意事項 | 2025年1月底前尚未取得舊制結訓證明「基礎(一)(二)、進階(一)(二)、高階(一)(二)」者,統一適用新制規定。即2025年2月起適用新制。 2025年1月前有累積【課程】時數、【社群】場次、「教學演示」與「教學觀課」紀錄,但尚未取得該階段結訓證明者,得沿用記錄並移轉至新制架構中。 【線上課程】本中心開放修習之線上課程依各線上課程之修習難易度認列時數,同一系列線上課程以認列為單一階段(基礎或進階)之課程時數為原則。 |